案例:一位尖锐湿疣患者,连她自己也不知什么时候患上的尖锐湿疣。昨晚洗澡时,突然发现口有两粒“肉瘤”,今天来妇产科检查时,诊断为尖锐湿疣。由于她是近八个月的孕妇,请问该怎么办?尖锐湿疣药物治疗可以吗?
专家指出;病人情况比较特殊,尖锐湿疣药物治疗上必须慎重,要充分考虑治疗药物的宜与忌。尽量避免用局部化疗,以免药物吸收对胎儿产生一定的毒性。对疣体的治疗可采用激光、冷冻或手术切除等方法,术后以3%肽丁胺霜外涂。但要严密观察,假如疣体不断扩大,可考虑到足月时,采用剖宫产术取出胎儿,待产后再进行尖锐湿疣的治疗。
尖锐湿疣本身是不会遗传的,虽然可以通过产道感染,使新生儿患尖锐湿疣,如果采取剖宫产术的话,完全可以避免婴儿的感染。
医生点评:
临床上遇到患尖锐湿疣的孕妇,大致有两种情况:
一是在未怀孕之前,男女双方或其中一方已经患有尖锐湿疣,未能及时、有效地治疗或治疗得不彻底,尚处于亚临床感染或潜伏期,就急忙地怀孕了。另一种是怀孕后,无意中感染了人类乳头瘤病毒,突然发现或出现尖锐湿疣。
不管是哪种情况,怀孕期 间,由于体内免疫功能、内分泌系统及阴道环境的改变和增多等原因,往往导致孕妇容易感染人类乳头瘤病毒,并在感染后促使尖锐湿疣组织迅速生长,疣体增多、增大。
孕妇患了尖锐湿疣后,最担心的是会不会传染给未出生的婴儿,以后经产道出生的婴儿,是否会感染上尖锐湿疣。作为医生,对这些担忧是完全可以理解的,我们在临床上,也常看到有些患尖锐湿疣的孕妇,她们的新生儿确实因此而患有尖锐湿疣。
关于妊娠期的治疗尖锐湿疣药物,应尽量避免应用局部化疗药物,如足叶草酯酊,以免药物吸收对胎儿产生毒性。在用药时,一定要权衡利弊,临床上可施行冷冻或激光,或选择手术刮除等,为防止手术时出血或宫缩,可分次治疗;也可以术后用3%肽丁胺霜外涂。据临床观察,此药对孕妇及胎儿均无不良影响,也不需要做人工 ,可生下健康 的婴儿。
在妊娠晚期,如果疣体不断地扩大,阻塞产道或时有造成大出血的危险,尽量不要,待足月,剖腹取出胎儿后再进行治疗。
温馨提示:以上是邯郸阳光医院专家关于“尖锐湿疣药物”所做的相关解释,能为您 提供健康服务,我们感到非常荣幸。但这些内容仅供参考,一切诊断与治疗请遵从就诊医生的指导。